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/綜合報導
常常有民眾誤以為「讓弟弟設籍,房屋稅上就能申請自住優惠稅率」,實際上卻事與願違!基隆市稅務局提醒,兄弟姊妹並非稅法定義的直系親屬,即使設籍於該屋,也無法適用自住稅率,將面臨以一般稅率課徵的情況,導致民眾未省稅反而多繳數倍稅金。
根據現行規定,自用住宅稅率適用三大條件缺一不可,包含:該房屋不得出租或作為營業用途,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合計不得超過三戶;須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設籍並實際居住。稅務局表示,許多人誤以為「兄弟姊妹」設籍即可符合資格,但他們其實屬於旁系親屬,依法無法申請優惠稅率,提醒民眾別誤會了。

新北市稅捐稽徵處也提醒,今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6月2日截止,逾期未繳者,每逾三日將加徵1%滯納金,最高可加至10%。若超過30日仍未繳納,將移送強制執行程序,屋主恐將面臨更高的法律責任與費用負擔。
此外,雖然便利商店、自動櫃員機、晶片金融卡、信用卡及電子支付等方式,可延長至6月5日繳納,但稅務機關也強調,就算不會加徵滯納金,仍屬「逾期繳稅」案件,將留下紀錄,建議民眾仍以6月2日前完成繳納比較好。